嘉峪关长城二级建造师强行注销注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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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二级建造师合同到期,换单位后,我想注销,但是单位不肯注销注册,请问我能否能强制注销?
回复:注销注册通过系统能做的有两种方式,即:
一是个人申请,企业版上报;或者企业通过系统直接报注销;
二是省级给直接注销;
另,已注册人员仅代表是在本单初始注册成功人员,此人如果变更或注销了,不影响在已注册人员的显示。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
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注销注册材料:
1、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并现场亲笔签名的《强制变更(注销)申请书》(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建造师注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相关内容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相关内容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注销注册时不需要提供)。